南昌企业主如何区分个人与公司财产?唐乐律师浅谈财富
发布时间:2026-09-15 0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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区域:南昌
类别:法律咨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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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编号:NO.001242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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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昌企业主如何区分个人与公司财产?唐乐律师浅谈财富隔离
在南昌经营企业的张老板近遇到一件烦心事。公司急需一笔资金周转,他习惯性地从公司账户转了50万到个人卡上应急。在他看来,公司是自己开的,钱从左口袋到右口袋,再正常不过。然而,年底税务清查时,这笔款项被认定为“股东借款长期未归还”,视同分红,需要补缴20%的个人所得税及滞纳金。张老板想不通:我用自己的钱,怎么还要再交一次税?
这个场景,在北京观韬(南昌)律师事务所唐乐律师的执业经历中并不少见。自2011年执业以来,唐乐律师服务了超过100家企业和高净值客户,他发现,许多南昌企业主在埋头经营的同时,往往忽略了一个基础却关键的问题: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的边界在哪里?
【一、一个普遍存在的认知误区:公司是我的,钱就是我的】
很多民营企业主,尤其是初创期和成长期的企业主,习惯将公司视为个人的延伸。公司账户与个人账户混用,公司资金用于个人消费,个人资产无偿供公司使用,这些操作在“自己的公司”里似乎理所当然。
但从法律角度看,公司是独立法人,拥有独立的财产权。股东出资后,出资财产即成为公司财产,股东享有的是股权,而非对公司具体财产的直接支配权。《公司法》明确规定,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,股东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。这就是“有限责任”的核心要义。<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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